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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缙云县水利局 >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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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缙云县水利局
  • 机构负责人:

    江建华

  • 办公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办公大楼9楼

  •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8-3013530

  •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牵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监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监督重要河流、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低丘红壤治理工作。

    (八)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县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河堤湖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梅汛台汛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拟订水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十六)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梅汛台汛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缙云县水利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具体承办机构,办公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办公大楼9楼,咨询联系方式:0578-3013530,传真号码:0578-3131185,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邮箱:zhuying-528@163.com

  • 吕建方 吕建方

    水利局党组书记 局长

  • 江建华 江建华

    缙云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职责分工:

    负责局基本建设、党务、人事、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机关党委、老干部、双拥工作、劳动工资、机构改革、机关效能、水资源、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节约用水等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调度与安全运行(防洪、抗旱、生态等)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及缙云县水电建设工程公司转制后续事宜等工作。


  • 应子进 应子进

    缙云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职责分工:

    负责党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机关党委、老干部、文化体育、机关效能、人事、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工资、机构改革、缙云县水电建设工程公司转制后续事宜等工作。负责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旅游(美丽河湖、水利风景区创建)、标准化建设、河湖库塘疏浚、县城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等工作。 

    分管河湖库塘管理中心、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五云流域水利服务站。


  • 赵鹏 赵鹏

    缙云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负责财务、水政水资源、水文、行政审批、防汛防旱、节约用水、信访、维稳、平安综治、反恐怖、平安县建设、局基本建设、应急管理、数字化政府建设、最多跑一次、水保水事、砂石资源管理、法制、强监管、河长制、生态文明(环保、洁美乡村、五水共治)、县城排水防涝工程政策处理等工作。

    分管水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水保水事中心(河长制办公室)、水文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东方流域水利服务站。


  • 胡永强 胡永强

    缙云县水利局副局长

    职责分工:

    负责棠溪水库工程建设和政策处理工作、潜明水库引水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等工作。

    分管舒洪流域水利服务站。

  •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朱小栋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考核、财务、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朱主任;联系方式:0578-3013907。

  • 规划建设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李文辉
    职责:

    贯彻落实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县内水利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合规性审查。负责全县水利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和报批。负责全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管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安全质量监督。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稽查。负责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技术引进、科技推广。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人:李文辉


  • 水资源管理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丁毓科
    职责:

    负责水利综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调处水事纠纷。组织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及调配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拟订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承担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丁毓科;联系电话:0578-3013528。

  • 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
    机构负责人:
    宋观勇
    机构职能:

    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规划、保护和节约等技术指导工作。

    (二)承担水经济产业发展的指导工作,提出水资源价值转换的建议。

    (三)承担农村饮用水工程、农村水电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和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参与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提出农村水电发展建议。

    (六)组织开展农村水电行业安全评估、技术指导及培训等工作。

    (七)承担水资源开发利用、农村水电管理、农村饮用水管理等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相关工作。

    (八)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013526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楼
  • 水文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机构负责人:
    潘丽枫
    机构职能:

    县水文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文的业务管理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有关技术工作。

    (二)承担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雨量站、水雨情测报)站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水文情报、水文洪水预报工作。

    (三)承担水利行业水质监测质量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开展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统计有关技术工作。开展大中型水库水文业务指导工作。

    (四)承担重要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调度、水旱灾害防御抢险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形势分析、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相关防御建议。

    (五)承担水利系统水旱灾害信息统计、灾情影响评估工作。

    (六)承担水利系统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调运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工作。

    (七)承担水利大数据、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水文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131185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和泰城17号楼9楼
  • 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胡旭曙
    机构职能:

    主要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库防洪、抗旱、生态等调度与安全运行的指导和管理。参与大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与建设等。



    联系方式:
    0578-3013978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楼
  •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盛辉
    机构职能:

    县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利相关规划编制和流域开发工作。

    (二)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合规范性审查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水电招投标工作。

    (三)承担水利建设投资等工作。开展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含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四)协助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五)承担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河湖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及其他面上水利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六)承担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

    (七)参与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处理。

    (八)承担涉水在建工程有关防洪论证技术审查工作。协助开展水利技术引进、科技推广。

    (九)承担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开展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

    (十)承担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十一)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3013538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楼
  • 河湖库塘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姜宇强
    机构职能:

    县河湖库塘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工作。协助开展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二)承担涉水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许可的技术审查工作。参与编制河道疏浚计划。承担好溪县城段的日常管理及其他河段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三)承担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水库降等报废的技术工作。承担水库控制运用计划(调度规程)、安全应急预案、放水预警方案等编制工作。承担小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调度规程)审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工作。

    (四)承担山塘的注册登记、组织安全认定与评估、降等报废、指导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灌区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开展水库、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六)承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组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七)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标准化、信息化、物业化管理的指导工作。

    (八)承担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开展水库、山塘管理技术研究、应用和培训、交流。

    (十)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3121689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