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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索引号: 757089545/2021-20324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2-18 09:22:19

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高质量发展,缙云分局以“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执法铁军”为目标,从增强自身内功入手,全方位提高全局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同时采取全天候执法、帮扶执法、“送法入企”等实际举措,彰显执法力度和温度,展示生态环境队伍良好形象。

一、加强内功修炼,全面提高综合能力素质。

一是开展业务交流学习活动,提升业务技能。组织各科室业务骨干,定期对全局人员进行集中授课,授课人员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及现场检查要点、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等内容,利用精心制作的多媒体课件,详细、深入的进行业务传授。通过业务交流学习活动,强化了业务知识,开阔了工作思路,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提升实战能力。2020年以来,缙云分局始终以知行合一作为干部培养的方式,注重培育干部学以致用的能力。2020年12月23日,缙云分局丁漉徐同志凭借2020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第四轮次中的突出表现,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表扬的背后是丁漉徐同志累计参加6次省、市交叉执法专项行动,使得她对执法现场检查、立案检查过程、法律条例标准的适用等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更精准的把握,自身理论知识水平得到了切实的提高。三是收回派驻机构,集中力量,重拳出击。2020年10月份,缙云分局将原园区分局、壶镇所执法人员调回执法队,统一办公、统一调配,有效整合有限的执法力量,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注重氛围营造,激励全局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

二、刚柔并济,彰显执法“温度力度”。

一是疫情期间迎难而上,完成跨区域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办理,震慑违法行为。近年来,缙云分局紧盯交界区、插花地,陆续与永康市、磐安县、莲都区等周边县市区制定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实行“无缝隙”监管,以强有力的环境执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环境管理升级。2020年2月份,缙云分局受理一起违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线索,当时正值新冠肺炎爆发期,缙云分局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案件调查需要,周全部署,多方协调,在特殊时期迎难而上,顺利完成案件调查工作,并移交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二是积极落实帮扶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VOCs行业整治为重点,深入企业查找“病灶”,开出针对性“药方”,帮助指导59家涉VOCs企业完成废气提升改造任务。三是实行差异化执法,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开展积极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于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在无信访举报、排污超标时,采取查阅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智慧电表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或免予现场执法检查。

三、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传送“环保经”。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日常执法检查,通过向企业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给企业的一封信等方式,向企业传送环保法规、政策、标准等“环保经”;引导企业积极关注中国环境、山东环境、潍坊环境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及时规避不必要的环境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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