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缙云县委、缙云县人民政府: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的工作部署,《2019年法治缙云建设工作要点》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我局牢牢把握“法治缙云”建设新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周密工作部署、规范行业管理、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狠抓落实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组织保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站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业务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法制科其他人员为办公室成员,督促指导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养,积极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定期轮训以及案例研讨,提升执法办案技能。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学法制度,下发了《缙云县农业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通知》(缙农[2016]54号)文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列入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2018年被评为丽水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制度,开展每两年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工作,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被依法撤销、改变的情况,所有文件均按规定进行报备和定期清理。2019年度共下发了4个规范性文件。
3、行政执法依法规范。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指导标准,我局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职能及其法律依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内部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等制度等。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案件审核工作,保证案件审核质量,三年来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2016年、2017年、2018年处罚案卷均被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评为优秀案卷。
4、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大队在执法检查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在固定初步证据后,均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3号)的规定,制作《立案审批表》按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在调查过程中所有的询问调查、现场检查、抽样取证、实施扣押等,全部有文字记录及拍照取证,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所有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前,都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收到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所有重大案件都经农业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有文字记录。向当事人送达的所有行政执法文书,都有签收回执。对少部分涉嫌犯罪或重大案件的调查取证,进行音像记录。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农业行政处罚作出7个工作日内,通过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送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利用“三项制度”有关基础数据,加强对伪劣农资和两年内违法行为的对象重点监管。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局建立健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监督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对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和决策事项,均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本着公开、透明、高效原则,在局公示栏和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6、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调研,总揽全局。整合原分散在各部门的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执法职能,组建成立缙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行使县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向县编办报送了改革框架方案。10月11日,缙云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举行了揭牌仪式。
7、明确普法责任。下发了《农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缙农[2018]6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分工,结合本部门农业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农业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农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时间节点,明确有关单位责任分工和普法任务,切实落实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等职能单位的普法责任,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法律意识。
8、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9年开展农产品定量抽检388批次,合格率99.48%。上级抽检农产品11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加大不合格产品打击力度。对不合格产品,首先发出《缙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不合格结果通报单》,产品要求在监督抽查合格后上市。对查出有国家明令违禁药物的,在县局、属地政府监督下,将基地生产的被污染的产品摘除并作无害化处理。启动“三安”联动程序,县执法队予以立案查处。
开展丽水市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全县丽水市禁限用农药宣传到位率、《关于实名农药告知书》到位率、《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约率、《农药经营承诺书》牌匾签约上墙率均达100%。开展中药材禁硫工作,牵头召开工作对接会、培训宣传会,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违规行为。
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91家次,抽检农业投入品71批次,发现农资经营环节违法行为16起,立案16起,办结12起,罚没款43115元,没收伪劣农资30.7公斤。开展渔业执法专项行动,巡查85次,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发现违法捕捞行为21起,立案21起,办结19起,罚款25670元。
加大投入品质量监测力度。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强化生产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有效提高农药市场经营流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溯源智能化管理。2019共抽检农业投入品87批次,其中化肥15批次、农药25批次、种子10批次、饲料15批次、自配料16批次、兽药6批次。
二、寻找不足 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1、执法部门配合尚欠紧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不够完善;
2、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中处理问题缺少严谨性。2019年有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1件,不存在纠错、败诉案件。
3、机构改革后,随着机关职能的变化,依法行政工作出现
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导致人员配备欠缺。
4、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三、理清思路 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执法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农业行政行为,规范执法程序。
4、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发挥各职能科室、农综站的专业和技术优势,形成部门内部合力。二是主动发挥农业部门牵头作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三是与相邻省、市、县农业部门建立农业案件协助办理和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形成区域合力。四是完善省、市、县三级共享的信息平台与案件查处协查机制,形成执法系统内部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