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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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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关于2020年和“十三五”工作总结及2021年和“十四五”工作思路
索引号: 757089545/2021-58740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4-13 10:06:12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百年少遇的台风汛情等形势复杂的外部环境,全局上下齐心向前,合力攻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是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保障全县复工复产。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防疫工作,编制发布《缙云县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信息》28期,定期监测缙云县污水处理厂、缙云县人民医院排放口粪大肠菌群数和余氯含量55次,妥善处置医院、医疗观察点等地医疗废物量60余吨。疫情期间,环境监管不放松,成功处置新建马岭危废违法填埋案件,坚决做到“污染防治”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有10名干部职工不分昼夜值守县疫情防控卡口,也有6名干部职工“以企为家”累计向200余家企业宣传防疫知识和复工优惠政策,还有被抽调至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的2名同志将办公室当战场全力投身全县疫情防控,更有舒煊科、黄河凯2名干部职工在医疗物资极度匮乏期向社会捐助防疫口罩5000件。冲在防疫一线是坚守,捐在社会一线是奉献,在战“疫”关键时刻,环保人以实际行动向全县人民展现了铁军的担当奉献情怀。

二是全力打好示范创建冲锋战,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深入。大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34项创建指标全部完成达标,成功被作为全市唯一、全省七个正式单位之一上报生态环境部,并入选国家命名公示名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扎实推进,17项指标达到年度目标,6个项目完工,顺利通过2020年度省专家组试点资金绩效现场抽评。率先在全市实行治水办实体化运作,美丽缙云建设新格局初步构建。生态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首次对60位村民和1家卫生院开展年度好溪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

三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面巩固深化“五水共治”工作成果,5个镇和2个生活小区创成“污水零直排区”。强力推进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年下发各类通报29期、督办交办5份,16个项目达到预期进度,完成投资2.05亿元;成功增设方溪溪、严溪2个省级出境断面水质考核监测点,是自2009年设置出境断面以来全省唯一成功增设的县,成功争取出境水绿色奖补资金9097万元;5个“千吨万人”和8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划、立、治”;全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4个出境断面水质100%达标,交界断面水质考核优秀。深化推进蓝天保卫行动。大力开展VOCs专项整治,完成新碧街道VOCs走航监测;建成使用机动车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秸秆禁烧智慧监控系统;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率先开出全市首张柴油车尾气超标罚单。2020年,全县空气优良率达100%;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至22微克/立方米,同比削减12%,成功争取空气质量绿色奖补资金1200万元。不断深化净土清废行动。全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率先在全省完成采样检测任务。2020年,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率先在全市设立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转运中心,成功破解全县小微产废企业危废处置难问题,得到市局充分肯定和各县(市、区)兄弟单位的一致推崇。2020年,全县累计处置危废39735吨。

四是全力打好环境监管阵地战,督察信访量实现“三下降”。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总量、重点信访件和涉工信访较第一轮实现“三下降”,其中信访总量下降41.9%;重点件下降100%;涉工信访下降41.6%。狠抓问题整改不放松,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全力排查整治全县环境风险隐患问题8个,有效提升维护环境安全;狠抓行业整治不放松,大力开展铸造、制砂、门业、锯床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件,督导企业240余家次,提前主动发现、消除环保隐患;狠抓群众信访不放松,关心关注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全面排查省市重点信访问题,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459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是全力打好改革创新突破战,“三服务”活动取得新成效。着力提速增效、优化审批程序,全面实行“网上办、掌上办、咨询办、预约办”,全年累计完成环评审批66个,各类登记表备案265个。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10大类30小类行业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率先在全市落实首个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推进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全年累计核发、登记排污许可证1504家。成功推动生态环境部变更全国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破解肖特玻管重大项目准入难题,并为我国生态环保工作贡献“缙云元素”。

六是全力打好提能增效持久战,干部队伍荣誉不断更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新组织修订财务、案件、审批等内部管控制度9项,全局内部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学习会20余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近30人次,干部职工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抓好思想解放年和比学赶超年“两年”活动,深刻对照、梳理破解全局工作及作风问题8个,全局干部队伍的作风效能不断提升。2020年,全局及干部职工荣获“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三等功、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等集体和个人荣誉达11项。

二、“十三五”工作总结

2020年主要任务的全面完成,也标志着“十三五”发展目标的胜利收官。这五年,是齐力奋斗的五年、也是攻坚破难的五年、更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

一是坚持齐抓共管,生态文明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率先在全市完成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责任报告制全覆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行,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实施,公检法驻环办公室挂牌成立,公检法环联席会议制度顺利推行,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配套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出台实行,全县环保认识程度之深、政策举措之实、投入力度之大、群众满意度之高前所未有,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属地落实、全民共治的“大环保”格局已然成形。

二是坚持三个治污,生态环境治理措施落地见效。牢牢把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持续擦亮生态底色。空气环境质量连续优化,城市空气优良率从2015年的91.2%顶格提升至100%,提升幅度8.8%,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从39微克/立方米大幅下降至22微克/立方米,削减幅度达43.6%;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出境交界断面水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十三五”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6.11%、8.93%、11.76%、6.1%。

三是坚持对标一流,大力增添全县社会发展成色。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积极推动缙云荣获国家生态县、中国绿色发展与生态建设优秀城市、中国绿水青山典范城市、全国“2018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第一批清新空气示范区、省首批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省“五水共治”大禹鼎等省级以上荣誉8项,成功入选全市唯一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三年两度获评“美丽丽水建设”“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全局近五年累计争取环境质量绿色奖补资金和中央、省级项目补助等各类资金4.8亿元,切实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绿色成色。

四是坚持严守底线,全面推进环保监管体系建设。始终把严格执法作为环境监管的基本手段,借力2轮中央环保督察、1轮省级环保督察和1轮市级环保督察,着力查办大案要案,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7件,罚款2134万元,有效推动环境信访持续下降。建立健全多部门“双随机”监管机制,强化司法衔接,累计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2人;办理刑事案件12件,追究刑事责任14人,另有3人处于检察院起诉阶段。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共208家;开展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605万元,建成水、气、噪声自动监测站18个。

五是坚持担当先行,创新改革服务基层企业群众。率先开展环评审批“承诺制”备案管理改革,出台“代办制+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群众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主动担当作为,困扰592家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环保“两违”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为充分优化全县空间规划而四易其稿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实施,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留足空间。让企业“一次都不用跑”的排污权电子竞价交易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落实。多方位挖掘拓展后充足的总量指标切实保障了肖特新康、静脉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一手抓监管一手促发展,积极为我县抽水蓄能等系列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贡献环保力量。

六是坚持党建引领,红绿融合激发出队伍新动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改革,五年累计增加正式编制15个、编外用工名额20个,干部人员队伍得到整体性扩大。率先与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强化技术支撑,共同打造科技服务环保的“缙云样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等系列活动,始终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人才培养有机融合,大力倡导实干作风,切实以“一周一学、一月一训”为学习载体,向素质要人才,向素质要效能,从根源上促使干部职工克服“本领恐慌”。五年来,全局累计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10余项、个人荣誉30余项,干部队伍的自豪感、使命感、凝聚力和执行力显著增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目前还存在一些阻碍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难点。

从全县大局看:一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然落后。县城老城区、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等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雨污合流、管网破损等问题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标准不高。二是部分领域污染治理仍有短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还较为粗放,工地以及道路扬尘监管防治还不够到位,农民秸秆禁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建溪光瑶断面距离省里要求的Ⅱ类水标准仍有较大差距,省控兰口断面水质也未达到Ⅱ类水标准。三是生态环境治理形势仍旧严峻。环境隐患问题尚未全面消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噪音问题日益突出,电镀、造纸等少数行业环境污染压力大。四是美丽缙云建设机制仍不完善。初步建立美丽缙云建设大框架格局,但良好体制机制的运转工作成效尚未完全呈现,对引导推动部门乡镇形成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亮督评考”也未成为常态,形成体系。

从自身内部看:一是环保人才队伍存在薄弱环节。虽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扩充,但一方面内部机构尚未调整到位,部分新增编制仍无法变现,另一方面队伍存在青黄不接的隐患,真正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储备还不充足,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有时存在疲于应付倾向。二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本领恐慌”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另一方面是少数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强化,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工作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三是环境监测监管缺乏有力保障。一方面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的硬件条件较为落后,监测站站房空间紧缺、监测设备亟需更新换代和购置新增,环境监管执法用车配备还不齐全;另一方面是智慧科技的支撑能力还不充足,智慧环保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缓慢,对企业在线监测监控、水气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等科技成果运用也较为粗浅等等。

四、“十四五”发展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开启“率先实现共同富裕”试点之路、加快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还是覆盖全市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的关键时期,更是我县努力建设“三城三地”、奋力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没有加快发展也是一种风险,没有追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决心和胆略更是极端危险”的理念,顺势而上、乘势而为,坚持“用尽全力跳起来摘桃子”的拼搏精神,奋力将缙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因此,谋划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必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提出“实现从天生丽质向治理提质转变、从生态颜值向经济价值转变、从产品直供向模式提供转变”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成为展示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为目标,以建设美丽缙云为导向,以服务生态经济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环境安全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系统提升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和生态保护综合水平,协调推进GDP和GEP转化效率显著提升,奋力开启具有鲜明缙云特色的美丽发展新篇章。

“十四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是:加快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到2025年,高质量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PM2.5浓度持续下降,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初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十四五”时期的重点指标有:

(1)省定约束性指标。一是地表水水质优良(县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二是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3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保持 97%以上;三是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

(2)特色指标。全县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

基于上述目标原则,初步提出针对“十四五”发展主要谋划“五大”远景蓝图。

(一)深入谋划“大环保”远景蓝图。

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优化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构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以及桥梁纽带作用,筑牢“大环保”工作格局。在外部,健全跨区域协调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探索践行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共护生态河湖,推动提升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整治能力、加快构建空气污染治理区域联防联控体系;在内部,强化牵头抓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美丽办、治水办、大气办、土壤办、督察整改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在环境综合治理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以共建共治共享深化环境治理。在纵向,结合实际,协助健全省、市、县三级纵向协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在横向,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制,持续加强部门乡镇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切实让“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成为思想行动自觉,凝聚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谋划“大创建”远景蓝图。

紧紧围绕“2+1+2”创建目标,着重凸显缙云特色和功能定位,深度挖掘发扬山水资源优势,加快打造生态建设的示范现行地。第一个“2”是指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为核心的两项创建。着力探索“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新发展模式,加快推动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力争于2025年前,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申报,成功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在打造“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中增添缙云元素、体现缙云特色。“1”是指一项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创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提升全要素协同治理水平,推动从过去的单一要素保护修复转变为提升多要素生态服务功能,探索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实筑牢缙云生态安全屏障。并在2022年全面完成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创建任务,为全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缙云模式。第二个“2”是指“污水零直排区”和“无废城市”2项全域创建。聚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足等突出问题,积极主动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力争2022年成功创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和“无废城市”,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三)深入谋划“大治理”远景蓝图。

以“源头防控”为抓手,加快实现从“天生丽质”到“治理提质”转变。坚持全形态治理、全过程防控、全地域保护,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治水方面,统筹抓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推进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好溪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完成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强化方溪溪、严溪流域水环境监管。治气方面,坚持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统筹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三源”治理,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三大结构优化调整。治土治废方面,统筹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继续实施重点地块污染修复和管控,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持续推进固废“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无死角监管。污染减排方面,大力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减排项目谋划、跟踪、落实,力争到2025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预期目标。行业整治方面,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实施整治淘汰和提升培育“双管齐下”,助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产业生态链培育,全力助推电镀、铸造等专业小微园区建设,着力解决“散、乱、污”问题,为小微企业开辟绿色发展新空间。

(四)深入谋划“大监管”远景蓝图。

聚焦环境治理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能力支撑体系、监管体系、信用体系。以现代化科技为支撑。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将信息化手段运用于环境监管全过程,实现环境治理创新发展。建设智慧环保监控中心、建立完善智慧环保管理系统,加快生态数字化治理典型场景建设应用,开展全域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络建设,形成“天眼+地眼+人眼”的立体化、数字化监测网络,推进环境监测分析、决策研判、污染源管理、执法监督一体化、可视化,全面形成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联动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查办激励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众监督、舆论监督与司法监督四位一体的环境监督制度。强化公检法环四部门联动,深化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凝聚合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以生态信用建设为突破。把环境监管与信用评价紧密相连,深入开展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建立实施“正负面清单”,对生态信用良好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评价机制,强化生态失信“黑名单”惩戒力度,赋予生态信用更高价值。

(五)深入谋划“大服务”远景蓝图。

以搭建大平台、培育大产业、优化大开间、增创大优势、致力大民生为根本导向,深入实施环保高质量服务工程,撬动增强城市“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助力我县加快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评估,逐步扩大改革覆盖面,简化小微企业环评管理。加快推动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化发展,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培育、引导和规范,推进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推进“环保管家”服务工作,依托浙江省环科院等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对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开展定点集中帮扶,为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排污权等环境资源要素向重大工程和优质项目倾斜,努力为实现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倒逼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低碳转型,推动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

五、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极具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总基调,扎实推进生态创建、污染治理、监管监测、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踊跃投身“向美行动”、奋力打造“魅力之城”,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十四五”发展和高水平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助推全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

今年的预期目标是: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出境断面考核保持优秀,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100%达标,城市地表水水质稳定在Ⅲ类及以上并力求改善,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空气优良率保持100%。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93%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6%以上。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等其他指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力争“美丽丽水”“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勇夺“五水共治”大禹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重夺优秀,力争第一;省市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市保三争一。

具体是要扎实开展“五大行动”:

(一)扎实开展“共建”行动,推动实现“大环保”蓝图。

加强顶层设计规划。编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深入践行“两山”理念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缙云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谋篇布局,勾画生态文明建设驱动发展的路线图、计划表。

完善环境保护体系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监督机制,畅通举报通道,深入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拓展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强化属地环境污染问题发生责任,加快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继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深化公检法环联动协作,坚持实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和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健全实行牵头抓总工作机制。以“一周一查问、半月一督办、每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一年一考核”的“五个一”督导机制为主线,实行“一个牵头领导、一组工作专班、一套作战办法”,切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五水共治”、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溪严溪流域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无废城市”建设等各项牵头抓总工作,督导推动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深化构建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无废城市”建设公众满意度和五水共治群众幸福感指数为主线,大力营造县、乡、村地域全覆盖,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全覆盖,音、图、文等形式全覆盖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格局。要依托关键节点抓宣传,着力办好丽水生态文明日、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做好《固废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宣贯;要依托特色活动抓宣传,全面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治水好声音”等活动宣传,持续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生态环境教育网络;要依托各类媒体抓宣传,积极谋划与县融媒体中心形成宣传战略合作,设置生态环保宣传专栏,重点宣传美丽缙云建设、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重大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成效,并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络宣传渠道,开展网上监督、推荐、评议、投票等宣传互动,全面提高群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促使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知名度、影响力。确保年度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和五水共治群众幸福感指数全市排名中游,力争上游;“无废城市”建设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扎实开展“领跑”行动,推动实现“大创建”蓝图。

加强推进示范创建引领。坚决把打造生态文明示范样板作为建设“魅力之城”的重要载体,接续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高标准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要加强牵头统筹,聚焦薄弱环节,重点督促加快完成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能力水平,确保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消除障碍;全面收集、整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4项创建指标支撑材料,加强纵向对接与横向了解,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创建。及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试点工作月度督导机制落实,大力推进10个工程项目建设,深入推进18项指标建设,其中,要重点加快实现“省控兰口断面100%达到Ⅱ类水以上”指标达标,力争2021年基本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固化提炼亮点,为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贡献“缙云经验”。

全速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健全完善“无废城市”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落实“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四项清单,以调度通报、督查考核等关键措施促使各成员单位严格职责落实、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重点督导加快静脉产业园、建筑固废物综合利用、固废分拣加工中心等项目建设;持续抓好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和“无废城市”建设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建设,力争2021年底,10个建设项目全部完成,32项创建指标全部达标。

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早部署、早排摸、早介入,重点督促各创建单位及时制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计划,建立完善“四张清单一张图”,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倒排建设工期,把进度明确到月、任务细化到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今年高质量完成2个镇、5个生活小区、3个省级以下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并顺利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

(三)扎实开展“减污”行动,推动实现“大治理”蓝图。

深化落实“五水共治”碧水持久战。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协调推进流域治理,特别是抓好抓实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要加强督导属地乡镇街道精准施策、科学治污,确保新建溪流域各支渠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力争新建溪光瑶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要重点督办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配套管网工程、缙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新碧街道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等3个项目早日完成建设,加快实现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完工投运。全面强化方溪溪、严溪流域水环境监管整治。建立健全黄村饮用水水源联合保护监管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农业农村、建设等8个部门及沿线3个乡镇工作责任,力争下陆断面、黄坑口断面出境水质稳中有升,I类水占比不断提升,保障丽水人民饮水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高标准落实饮用水源地督察问题整改;做好潜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深度调查,制定“一源一策”。探索建立全县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出境水质绿色奖补机制。

全力抓好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及时制定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探索“清新园区”建设,开展新一轮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特色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完成红狮水泥和3家轧钢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继续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工作。加快实现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要重点打好夏秋季O3阻击战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抓牢抓实烟花爆竹禁燃、秸秆垃圾禁烧、餐饮油烟整治和扬尘治理等工作。

不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敏感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导抓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新开垦耕地的土壤污染调查和分类管理。督促重点单位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制度。

持续推进总量减排。及时制定“十四五”减排实施方案,全力挖掘减排项目,跟踪落实项目进度,确保四项污染物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开展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运用,形成环境统计名单,完成基数信息填报。

(四)扎实开展“提标”行动,推动实现“大监管”蓝图。

实施问题整治“提标”。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不折不扣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实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对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落实、进度明显滞后的实行“交办、整改、反馈、回头看”闭环式跟踪督查,力争交办一处、落实一处,按时保质完成50件信访件和9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用好生态环保督察的“倒逼效应”,注重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促使全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综合治理能力加速提档升级。

着力环境执法“提标”。坚持深入实施“四个配套”办法,加快推动“一案多查”,着重查办大案要案,确保“四个配套”案件数全市前三,力争第一。不断深化“信访+执法”模式,加大信访转执法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存在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信访举报案件来源数全市前三,力争第一;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模式,不断拓展“双随机”抽查广度和深度,增加抽查基数和细化检查内容,切实提升“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大力实施“监控+执法”模式,强化企业在线监控安装成果运用,以在线监控“回头看”助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促使实现精准执法。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执法督察活动,参与“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风雷”系列行动等各级交叉执法督查行动。

强化数字科技“提标”。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数字化改革,推动构建整体智治格局,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融合“污染源一张图”、企业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自动监测站等科技成果,完成智慧环保平台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化监管能力运用,实现环境监管从“被动”向“主动”、“盲目”向“精准”、“孤战”向“协同”转变,打造智慧环保监管2.0版本。

推进监测能力“提标”。坚持加强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分析,确保为污染防治精准施策、环境执法精准打击提供科学支撑。谋划推进监测资质扩项、监测设备更新换代、监测站房搬迁工作。不断健全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充分运用第三方机构力量快速推进29个水、气、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加快实现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

(五)扎实开展“赋能”行动,推动实现“大服务”蓝图。

持续优化环评行政审批机制。聚焦赋能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备案)网上办理,推行项目环评“一次都不跑”工作机制,提高环评编制、评估、审查时效。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探索建立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落实环评审批模式,推动小微园区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环评共享。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遏制环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违法行为。

深化落实“三服务”活动。完善落实“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充分结合上门服务、电话服务等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把脉问诊,为基层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和跟踪服务力度,落实重大项目“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充分运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充分运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国土空间规划修编为契机,严格执行分区管控理念,配合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布局体检评估、优化调整工作,助推精确定位、精准决策、精细管理。

加强环境资源要素集约配置倾斜。探索开展企业间排污权协议转让,引导环境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探索推行对能耗低、环境影响小的企业,采取简化快速审核模式。加快构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形成县级层面的绿色优秀企业奖励政策,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

努力形成排污许可“证后”管理长效机制。动态更新平台数据,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和排污许可过程管控作用,实行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一个名录、一套标准、一次审批、一网通办”的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引导规范企业排污,完善手续流程,控制解决新增“两违”问题,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覆盖到位、质量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六、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入推进政治建设、廉政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大力弘扬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铁军文化,不断凝聚起环保队伍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政治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研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4本重要著作,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历史自觉,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持续壮大生态环保领域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主动权。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二)加强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严守党风廉政底线。不折不扣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生态环保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倒排时限、层层传导,形成上下同心同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两个“绿水青山”。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以案为鉴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聚焦生态环保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三)加强法治建设

始终坚持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生态环保工作全过程,助推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严肃制度执行,维护制度刚性。严格落实依法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现场检查、文书送达、案卷立卷等行为;严肃案件办理程序审查,重点核查法律适用、行政裁量权运用和四个配套办法实施等环节;加快推进掌上移动执法、网上案件办理运用。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妥善处置各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坚决避免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不断提高环保公信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把真干作为本分,把实干作为责任,把苦干作为追求,要以言必行、行必果的负责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坚韧精神,纵深推进各项生态环保工作落地见效,决不能“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坚持生成性学习、保持创造性张力、秉持跨越性思维,不断推进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着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严格落实月度、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大讲堂学习活动,切实推动干部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时俱进,在新时代全面展现环保铁军的新形象、新作为。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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