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现有缙云县大洋镇后村村北陈子华在缙云县大洋镇后村村路口下、九树鸟等15亩流转土地发展种植业,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经发〔2015〕6号)的精神。缙云县大洋镇后村村路口下、九树鸟等15亩土地流转项目经镇、村审核同意,已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拟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申报办证面积15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9日前向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3016090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