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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472461251/2023-99535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12-18 16: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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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评价和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缙农发〔2023〕6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照标准进行了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复审等相关程序,经审核,浙江鑫康顺食品有限公司等48家主体监测合格,保留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浙江五莲农牧有限公司等13家主体自愿退出监测,取消其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电话3015405。


2023年12月18日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2023年监测合格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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