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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第二批2023年畜牧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472461251/2023-99015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12-04 18: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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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缙云县委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乡愁产业加快富民增收的意见》(县委发〔2020〕8 号)、《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缙农发〔2023〕7号)、《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缙云县2023年度富民增收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缙农发〔2023〕17号)》、《缙云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下达 2023年度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缙牧发〔2023〕9号)、《缙云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下达 2023年度湖羊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缙牧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缙云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于2023年12月4日,对缙云县阿贤家庭农场承担的《蜂王谷蜜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浙江山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肉牛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缙云华佳家庭家场承担的《缙云华佳家庭农场湖羊养殖场建设项目》、浙江垟羊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大洋镇生态循环湖羊养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经听取项目单位汇报、审阅有关资料、查对数据,均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下达2023年畜牧产业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期7天,即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扶持项目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3265701(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缙云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4日

缙云县2023年畜牧产业项目补助资金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申报单位

补助资金

(万元)

1

蜂王谷蜜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缙云县新建镇笕川村

缙云县阿贤家庭农场

50

2

肉牛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缙云县新建镇杨公桥岩清牧场

浙江山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2.2

3

缙云华佳家庭农场湖羊养殖场建设项目

缙云县新建镇茭岭村切后地块

缙云华佳家庭家场

22

4

大洋镇生态循环湖羊养殖项目

缙云县大洋镇后村村后山岭头地块

浙江垟羊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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