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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建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成果稿)。该项目拟选址在新碧街道黄碧村村,选址用地红线面积为622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高度≤3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该选址论证报告(图则)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特此公告。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1日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
联系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578-3219309 0578-3980697
附:缙云建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图则)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