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缙云县自然资源局 > 机构介绍
首页
  • 缙云县自然资源局
  • 办公地址:

    缙云县城溪滨南路78号

  •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8-3132530

  •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县域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存量房交易监管、房屋面积测量成果审核等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地质专业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二)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土地矿产开发利用和测绘违法案件。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与评价确权登记以及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职能转变。



  • 胡伟建 胡伟建

    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分工: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 胡伟建 胡伟建

    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分工: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 应江强 应江强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征收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联系县国土整治中心、五云自然资源所、新碧自然资源所、新建自然资源所、胡源自然资源所、七里自然资源所。


  • 鲍瑞洪 鲍瑞洪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地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执法等工作。分管地质矿产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联系县地质灾害应急和信息中心、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仙都自然资源所、东渡自然资源所、方溪自然资源所、石笕自然资源所。

  • 王锦 王锦

    副局长

    职责分工: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宣传、数字化改革、信息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策法规、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及监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事务)、政策法规科、测绘地理信息科。联系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大源自然资源所、三溪自然资源所、双溪口自然资源所、溶江自然资源所。

  • 周军 周军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职责分工:

    主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 内设机构简介
    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政府采购、基础建设、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重要事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和自然资源管理形势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人:陈柳华  联系方式:0578-3121001)

    (二)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政策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承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依法监督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叶清  联系方式:0578-3135713)

    (三)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成果管理、利用。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人:应碧华  联系方式:0578-3146995)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挂自然资源利用科牌子)。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利用和土地储备政策。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国土空间利用方案的编制、报批。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人:陈益元  联系方式:0578-3315695)

    (五)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实施管理。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制定自然资源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上报审批。(负责人:王锦  联系方式:0578-3015729)

    (六)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相关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人:卢仿雄  联系方式:0578-3146990)

    (七)地质矿产管理科。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实施授权范围内的矿业权审批、出让工作,调处矿业权属争议、纠纷。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度开采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人:王勇  联系方式:0578-3147120) 

    (八)测绘地理信息科。承担测绘行业管理。承担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承担卫星导航定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测绘单位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人:徐小丽  联系方式:0578-3016066)

    (九)人事教育科。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干部职工劳动保障工作。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承担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人:金小芬  联系方式:0578-3147808) 

    (十)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王彬君  联系方式:0578-3015365)

  • 内设机构简介
    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政府采购、基础建设、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重要事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和自然资源管理形势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人:陈柳华  联系方式:0578-3121001)

    (二)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政策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承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依法监督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叶清  联系方式:0578-3135713)

    (三)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成果管理、利用。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人:应碧华  联系方式:0578-3146995)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挂自然资源利用科牌子)。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利用和土地储备政策。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国土空间利用方案的编制、报批。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人:陈益元  联系方式:0578-3315695)

    (五)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实施管理。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制定自然资源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上报审批。(负责人:王锦  联系方式:0578-3015729)

    (六)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相关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人:卢仿雄  联系方式:0578-3146990)

    (七)地质矿产管理科。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实施授权范围内的矿业权审批、出让工作,调处矿业权属争议、纠纷。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度开采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人:王勇  联系方式:0578-3147120) 

    (八)测绘地理信息科。承担测绘行业管理。承担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承担卫星导航定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测绘单位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人:徐小丽  联系方式:0578-3016066)

    (九)人事教育科。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干部职工劳动保障工作。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承担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人:金小芬  联系方式:0578-3147808) 

    (十)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王彬君  联系方式:0578-3015365)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机构负责人:
    周军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及发证工作。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及登记信息监测、统计和利用。 

    (四)承担不动产权利证书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提供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和信息互联共享。 

    (五)承担全县存量房交易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存量房网签、动态监管。 

    (六)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确认等相关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 

    (七)承担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核查、取证、调处等工作。协助处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信访工作。 

    (八)承办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315755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
  • 县国土整治中心
    机构负责人:
    金元春
    机构职能:

    (一)宣传国土整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国土整治相关的政策。

    (二)参与全县国土整治宜耕后备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负责年度国土整治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考核工作。

    (四)做好国土整治项目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协助国土整治项目的立项、竣工验收、抽查复核及报备等相关工作。

    (六)协助生态修复工作。

    (七)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国土整治项目的设计、招标和结算工作。

    (八)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国土整治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管理。

    (九)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国土整治项目的信访工作。

    (十)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121041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五云街道电力路29号
  • 县地质灾害应急和信息中心
    机构负责人:
    徐小丽
    机构职能:

    (一)负责管理、维护地质灾害信息平台;负责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传输;负责监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提供突发性地质灾害地理信息数据;

    (二)协助突发地质灾害治理相关工作;协助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会商和快速处置;协助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协助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指挥部相关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工作,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机房、局机关和基层所计算机等设备维护工作;

        (四)负责网络的安全与保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016066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
  • 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
    机构负责人:
    胡哲斌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县控制基准网建设、1:500地形图测制和更新、地理国情监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入库、应急测绘、测量标志维护和巡查等基础测绘工作。

    (二)承担全县空间规划、全域整治、土地收储、征地勘测定界、村民建房、违法用地等相关测绘工作。

    (三)协助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和监测。

    (四)承接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基础验线、平面和建筑高度核实测绘、不动产测绘等综合测绘,及其他项目的工程测量任务。

    (五)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016675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五云街道东门小区12幢
  • 县土地储备中心
    机构负责人:
    李思谕
    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县土地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县国有存量土地及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实施收购和储备。

    (三)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和利用。

    (四)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8-3136533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地址:
    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