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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供排水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缙云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取水水源:潜明水库
取水地点:缙云县壶镇镇潜明水库左岸
年取水量:最大取水量2522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10万立方米/日,取水保证率为95%。
若对本项目(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王江峰(水资源管理科)
联系方式:0578--301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