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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7号)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的通知》(浙财农〔2023〕7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文件精神,现拟对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127291。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缙云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