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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农发〔2021〕78号)文件精神及缙云县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协议,拟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丽水分公司支付2023年度统筹健康保险保费共计350.3596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3015027。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