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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新建镇鱼川村等八个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一般村)项目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472461251/2024-102528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5-20 09: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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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4〕52号)、《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5〕45号)、《缙云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缙农办〔2017〕3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拨付新建镇鱼川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剩余省补资金共94.30万元,拟拨付大源镇寮车头村、三溪乡三溪山村、七里乡黄店村等3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省补资金共123.06万元。拟预拨第十一批重点村胡村村省补资金350万元、第十二批重点村新西坑村省补资金100万元,第十批一般村大洋镇仙谷村、稠门村省补资金共计40万元。本次拟拨付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一般村)项目省补资金共计707.36万元(清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3016091(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剩余省补资金拟拨付清单.docx

          2、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拟预拨省补资金清单.docx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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