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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757089545/2025-91936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2-18 16:05:09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缙云县委、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局领导班子带头举办读书班、研讨会、专题党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今年开展有关集中学习29次,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法律法规相关学习。二是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强化措施,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及办公室牵头负责抓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制定、合同审查、意见咨询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全年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次,助推行政决策法治化。积极组织干部学法用法。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三部曲”作为全局干部必修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通过学习培训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执法案卷整理评查、典型案件处办流程、行政复议程序等内容进行模拟演练,促进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本领域标准规范、违法事实认定、行业法律适用等2024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已达60学时。

(二)助企纾难解困。一是深化建设项目领域跨部门多评合一改革任务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跨部门联合踏勘、建设项目报告文本同时编制、建设项目报告文本同时审查、建设项目报告文本同时审批、建设项目跨部门联合跟踪回访等五大改革举措,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减少了50%,审批时限缩短了近40%,费用减少约30%左右极大提升了服务效率,有力改善了营商环境今年8月份完成首个评审项目二是全力以赴当好企业的“服务专员”。开展“政商沙龙”活动,为企业讲政策、解难题、办实事,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增强政企沟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如德国肖特集团今年要开展生态诊断,局领导班子深入企业生产现场,现场组建专人团队服务。肖特玻管公司在第一时间拿到排污许可证,并送锦旗表达诚挚感谢。三是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开发绿色金融产品。组织服务企业入驻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并开展排污权交易,配合企业、平台做好每月一期排污权电子竞价工作。2024年1至12月期间,落实支持39个建设项目完成111笔排污权指标交易,累计出让排污权指标105.158吨,交易金额167.3219万元。完成70家企业十四五排污权有偿使用核定和缴费,缴费金额共计109.9551万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办理排污权抵押贷款1笔,抵押金额100万,为全市为本年度丽水市唯一一笔抵质押贷款。

(三)推进依法行政。一是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成立了以王书记、王县长为双组长的缙云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的局长为成员,建立协同机制。完成此次32个央督件回复,充分体现了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的凝心聚力大场面。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同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2024年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32件,其中行政处罚31件,刑事1件,罚款金额356.6481万元,依法披露37家企业环境信息。三是规范生态环境审批工作。完成环评审批76个(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72个),登记表备案81个,“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降级登记表备案57个。四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监管履职过程中主动排查案件线索,并对照上级下达的线索清单,全面摸清案件底数,逐步实现“应提尽”“应赔尽赔”,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无缝衔接,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年共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件,其中资源类案件3件上缴地方财政赔偿金5.666万元,有效扭转“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局面。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将生态环境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新增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今年共依法公开政务信息823次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四)强化普法宣传。一是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入企入社区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不仅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也助力企业和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二是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日公益活动,坚持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将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固定地点宣传、流动入户宣传等形式,让公众熟知和掌握环保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各类学法培训提升班。定期邀请专家为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200多家企业环保负责人开展专题授课和现场沙龙,主要涉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环评评估审核要点及质量复核重点、电镀行业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内容,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对比、法律法规要点普及、重点检查执法事项讲解、现场指导等方式,着力提升我县企业自身安全和环保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法治政府理念,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持续做好助企纾困,积极践行柔性执法监管理念,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制度,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持续开展企业环境培训,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认真应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从源头预防、尽职履责、提升能力等方面着力推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效。

(二)推动法治制度落实,持续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七张问题清单”“督察在线”等系统贯通为抓手,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依法开展“双随机”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守好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集中、统一向社会主动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作出之日起,规定时限内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促进普法教育深化,持续营造知法守法良好风气。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以“六五”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日为契机,策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创新普法方式,紧扣“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普法思路,因地制宜探索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措施,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全方位推动普法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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