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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缙云县水利工程2025年度安全责任人、缙云县2025年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缙云县2025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715/2025-92360     发布机构: 缙云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03-13 08: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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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水库管理单位、各农村水电站(厂):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防汛)管理责任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5〕49号)要求,)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 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5〕1号)等要求,现将缙云县2025年度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缙云县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和缙云县2025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各水库管理单位、各农村水电站(厂)进一步落实水库安全(防汛)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大坝安全管理及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安全度汛。如遇工作调整,继任者即为责任人,并及时报县水利局河湖库塘管理中心、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更新核备。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做好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公示(水利工程责任人名单).rar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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