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缙云县医疗保障局 > 机构介绍
首页
  • 缙云县医疗保障局
  • 办公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7楼

  •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8-3017658

  •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及规划、标准。

    (二)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等相关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落实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乡镇开展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完善覆盖全面、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九)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医药管理科、基金管理科。

    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缙云县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缙云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基金管理科
    职责:

    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

    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负责“大数据”监管体系建设。

    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吕定音,联系方式:0578-3145511



  • 医药管理科
    职责:

    负责我县医疗保障改革发展规划工作,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负责拟订我县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

    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陆小丽,联系方式:0578-3139685



  • 办公室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的建设、工资、职称评聘、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后勤、档案管理、财务、政研、宣传、考核、法制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编制、人事、群团、教育培训、退休干部服务、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负责全局信息化和数字化改革工作,维护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网络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办公设备、用户权限分配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文莉,联系方式:0578-3017658



  • 缙云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王淋
    机构职能:

    负责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待遇核发、综合经办等工作。

    (一)参保登记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续)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关系转移接续、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个人账户拨付、缴费记录管理、信息查询和参保凭证打印等工作;负责“浙丽保”参保征缴、政策解释工作。

    (二)待遇核发

    负责医疗保障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包括医疗救助个人待遇结算拨付;因病致贫、罕见病、精减退职人员等个人固化救助拨付;新增与退出医疗救助名单维护)、先行支付业务的受理、审核、支付等经办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待遇备案工作,包括慢性病特殊病种备案、异地就医备案、委托配药备案、出国带药备案、家庭病床备案、延长康复备案、家庭共济等备案工作;负责“浙丽保”待遇赔付、保费划转等工作。负责应急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费用审核、支付工作;负责涉及非正常疾病核查、第三方责任案件待遇支付工作。

    (三)综合经办管理

    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雷锋式”医保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医保防贫“缙情帮”等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受理两定医药机构定点申请并移交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和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开展医疗保障相关业务。

    完成缙云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淋,联系方式:0578-3017286,办公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



    联系方式:
    0578-3017286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
    机构地址:
    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缙云县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俊秀
    机构职能:

    负责两定医药机构的定点、结算、药品采购、稽核等管理工作。

    (一)两定医药机构管理

    负责确定定点医药机构包括现场评估、专家评估、拟定纳入、纳入公示、协议准备、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与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包括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师、协议、银行账户、地址等信息维护,开展协议管理。具体事项有接受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协议解除等流程管理;提供医疗保障定点咨询、医保政策宣传、操作流程培训等服务。

    负责开展智能审核工作,审核县域内两定单位实时结算的医保费用,进一步完善审核结算规则;规范视频监控体系,开展视频监控审核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等经办管理;负责两定单位费用包括医保基金、医疗救助(含两定医药机构一站式结算拨付、精神病门诊全额保障拨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经办及拨付)等结算、基金预付等经办工作。

    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等带量采购的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及医疗保障相关目录库落地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等支付标准的实施工作;负责特慢病目录维护等工作;负责县域内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工作,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开展记分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工作。

    (二)DRGs、APG 结算管理

    负责住院 DRGs 支付日常管理经办,包括预算、分组调整、特病单议、病案审核、年终结算、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 DRG 相关业务咨询及培训服务;负责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简称:AP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三)稽核管理

    负责医疗保障违规违约行为稽查事务性工作;负责实施第三方大数据监管工作;负责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案件核查、追偿工作;负责非正常疾病核查服务外包评价、督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案件,提高非正常疾病核查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经办流程;负责受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完成缙云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陈俊秀,联系方式:0578-3017283,办公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



    联系方式:
    0578-3017283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
    机构地址:
    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