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我局以服务缙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先创优为工作主基调,以“六个干”为工作理念,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以维护缙云社会稳定为基本任务,全力推进司法行政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简称“三大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作出了努力。2014年,在市司法局组织的年度工作考核中,我局再获全市第一名,被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管理优胜奖。社区矫正工作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保外就医攻坚行动中成绩显著被通报表扬,同时被市司法局评为社区矫正三查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先进集体。信息工作被省司法厅评为信息工作成绩显著单位,被市司法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一、管好队伍,夯实业务工作基础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我局2015年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对队伍建设的重视。
1、以三爱三创为载体,以学促思以论促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做法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达到了以学促思,以论促干的效果,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党组书记、局长章仕法带头下基层围绕“人民调解调处公民非正常死亡纠纷情况”、“ 农村建房安全问题亟待重视”等问题展开蹲点调研,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在“真、实、深”上下足功夫,对调查出的和群众反映出的问题、建议做到有回音、有落实、有成果,推动讨论成果常态化、长效化、科学化。
2、继续支持县重点工作,加强司法服务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的工作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部署,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由局领导带队,定期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对在调研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帮助出谋划策,及时促成解决,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主管办公室反馈,积极协调解决。在今年县管乡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和普法考试中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的相关内容列入试卷进行考试。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着力化解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引发的拆迁拆违、租赁、财产分割、遗产分配等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共调处涉及“三改一拆”、涉水矛盾纠纷63 件,公证处先后参与“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活动13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以司法行政大讲堂为载体,抓好队伍学习教育。为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和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局党组积极探索学习教育培训模式,开设了“司法行政大讲堂”,聘请专家、学者为全局干警进行全方位辅导。2015年上半年举办了法制讲座、人民调解等专题讲座6场,还邀请了著名法学家、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范忠信专题讲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凡有上级通知,我局都积极争取名额,争取多派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形成了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学习型组织的建设,转变了机关作风使干部职工及时更新知识储备,进一步开阔了视野,转变了作风,激发了热情,提升了本领,使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4、开展演讲比赛,增加机关活力。继2012年“我们也能把信送给‘加西亚’”主题演讲比赛,2013年学习十八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今年再次举办 “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演讲比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演讲比赛中,我局选送的二位选手,分别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这些比赛,给演讲者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传递正能量,增加机关活力。
5、以责任状签订为载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采取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等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工作关键来抓。切实加强制度防范,通过建立、完善制度,通过权力清单梳理权力,形成权力的相互制约,建立内部监督,增强公开力度,形成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在全局开展以预防渎职犯罪为重点的警示教育,对金华等地发生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几起典型渎职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逢会必讲。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的贯彻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筑牢防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截至6月底,全县各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59件,调解成功3338件,成功率达99.4%,
1、构建调解组织网络,举贤任能提升队伍素质。目前全县已建人民调解委员会346个,其中乡镇、街道18个,村级253个,社区6个,企业51个,行业18个,调解员总数1542人。形成了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和厂企调委会为基础,村民调解小组、行业调解组织等为补充的立体式调解组织网络。根据去年各调委会工作情况,及时对调解人员进行了调整,以新标准打造优质调解队伍,促进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优化,文化水平提高,个人素养提升。
2、推广警调衔接机制,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去年9月,全县各派出所全面推进“警调衔接”模式并开始实际运行。我局负责各治安纠纷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工作,保障调委会调解人员设施齐备,业务能力达标。今年4月,我局协同县政法委大调解中心,县公安局对全县10家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去年运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警调衔接”化解社会矛盾、节约社会诉讼成本的作用。
3、加强检查考核,及时发放调解补贴。 截至6月底,全县各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59件,调解成功3338件,成功率达99.4%,涉及当事人7341人,协议涉及金额1624.91万余元,其中疑难复杂纠纷2569件、简易矛盾纠纷769件。以调委会分,村居调委会调处纠纷1236件,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纠纷159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调处纠纷27件,行业性调委会调处纠纷1916件。我局高度重视公民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调处,上半年成功调解公民非正常死亡案件15件,涉及死亡人数15人,其中司法所人员参与调解10件,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体现。
4、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财尽其用。上半年,各司法所到下辖乡镇对今年以来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进行考核,按照简易、疑难复杂和重大纠纷的标准,对案件进行评定,及时将“以奖代补”的款项发放到位,上半年共计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53750元,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5、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人民调解案件质量。我局十分重视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件调处的指导,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按行政区域,对各村的人民调解员分批进行集中业务培训,以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培训中,对调解技巧、有关法律规则、常见案例情形、案卷规范化制作等进行系统培训,同时邀请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调解人员进行授课,讲授《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的技巧。同时按区域组织调解员到各派出所治安纠纷调委会参观学习,以研讨会的形式促进互相学习、沟通,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年,我县各乡镇(街道)共组织培训18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800余人次。
三、落实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截至6月底,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29名,其中缓刑366名,假释48名,暂予监外执行15名,今年已接收205名,期满解矫187名,刑满释放人员1789名,其中今年已接收刑释人员98名,期满撤教97名。
1、严把“入口关”,提高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质量。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把提高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质量作为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的关键,严格要求社矫科、各司法所认真细致调查,对必须调查的事项都调查到位,客观公正评估,决不让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今年已对26件拟判处缓刑或裁定假释的罪犯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形成评估意见后,及时反馈委托机关。已办理的24件委托调查案件,认为有5件不符合社区矫正案件,1件经审查居住地不符退回委托机关,均被委托机关采纳。
2、专项行动加强管控,全面掌握人员动态。我局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切实把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提升社区矫正队伍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对LBS手机定位动态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手机定位在80%以上,对持有手机定位的社区矫正人员恶意停机、关机、设置呼叫转移、人机分离、外出不请假、无故不参加集中教育等行为,都予以惩处。今年已对8名社区矫正人员发出限期报到通知书、给予警告19人次,居住地变更14人次,批准外出就医2人次。对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采取措施,落实“两头包、双列管”制度,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进行监控,重点管理,对有进京赴省上访的人员严格控制,做到零进京赴省,零上访,有效消除管理隐患。
3、强化警示教育,建立预警机制。每逢重大节日、重点敏感时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尤其是加强对赌博、危险驾驶、侵犯财产等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把法制教育、传统经典文化教育、现身说法教育的有机结合。通过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认罪悔罪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教育2185人次、社区服务2185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166人次,走访教育2017人次。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应对措施,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为保稳定促发展作出新贡献。
4、做好保外就医攻坚,起模范带头作用。我局认真贯彻全省司法行政监(所)地衔接协作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所)的协作机制,科学谋划,多举措破解保外就医的工作难点,在去年年底省厅启动保外就医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先后得到省司法厅陈钟副厅长的4次批示肯定,在今年4月省司法厅召开的保外就医攻坚专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司法厅的表彰并作典型发言。
四、落实刑释安置帮教,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局上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25人。进一步落实好省厅《关于加强监狱与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协作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衔接管控工作,对监狱确定为“重点帮教对象”和贫困残疾等刑释人员,做到“必接必送”,确保无缝衔接;继续加强排查工作,全面核查核对刑释人员的底数,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做好走访登记工作,掌握动向、落实管控和帮教措施,预防上访事件的发生,对重点人员实施特殊教育和管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安置帮教的实效性,重点对刑释青少年、无业、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的帮教和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积极督促和协助各司法所做好刑释人员的一人一档工作;协助监狱做好在押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今年共协查13人罪犯的信息资料;通过实地调研,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方向,并撰写论文报送省厅。
五、重视普治验收质量,提升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着力推进法制环境建设”,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完成“六五”普法验收,提升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1、顺利完成验收工作,明确责任落实。2015年是"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深化。为了验收“六五”普法期间全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缙云县“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会进行部署,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30个重点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材料、意见建议反馈等程序进行考核验收,使我县“六五”普法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雄带领考核组一行到我县考核验收“六五”普法工作,通过实地察看普法宣传长廊、观看微电影、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形式,检查我县“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高度肯定我局“六五”普法工作成果。
2、充分利用新载体,创新法制宣传活动。我局充分利用各行政村举办春晚的时机,组织表演法制题材节目,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当中,使广大群众在一片欢笑声中受到法制教育,2015年春节期间参与组织春晚126场。
4、依托“百千万工程”,送法入千家万户。我局与文广新局合作,坚持每年到农村演百场戏曲、放千场电影、送万册书籍的“百千万工程”。在放映前,播放我局精心编制的“阻碍重点工程施工者被刑拘”等5个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漫画式法制教育片;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千场电影进农村”时播放幻灯、电影短片,宣传政府政策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在“百场演出进农村”时利用歌舞、小品及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法制知识。
4、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LED电子显示屏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逐步扩大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面,经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研究,决定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中开展LED电子显示屏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打造多元化法制文化载体工程。
5、完成2015年县管干部年度普法考试。2015年度县管乡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和普法考试于3月14日在县实验中学举行,537名县管乡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廉政知识,理论热点和时政要闻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到考场巡视,察看考风考纪情况,保障考试以公正、独立的形式展开,因事请假的,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补考。
六、应援尽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为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6件。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诉讼案件165件,非诉讼案件36件,解答来信来电咨询985人次。
1、降低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县援助中心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五保户、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将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结合起来,简化法律援助程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以法律顾问工作为延伸,将法律援助普及化,服务进一步覆盖全县。
2、建规立制,规范援助补贴发放。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通知》,结合缙云实际,制定了《缙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办法》,对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使得有章可循。同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以更好的调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积极性。目前,中心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确保法律援助补贴按时按规发放。
3、及时介入特殊性案件,充分发挥援助维稳功能。缙云县黄碧街村民43人,讨要工资报酬共计256942元,最多的一人工资为39816元,最少的则为109元。援助律师积极了解欠薪详细情况,到新碧派出所进行初步沟通,到劳动保障监察中心了解公司原有的保障金情况,做到能援尽援。七里乡陶柱新与李燕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案情复杂,陶柱新不服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十年间成为一个信访老户,中心了解情况后,及时指派律师为他援助,避免了矛盾升级。
七、强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护航
今年以来,我局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家、代理诉讼事务124件、办理法律援助102件,解答法律咨询124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1、乡村法律顾问成果突显,扎根基层服务民生。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展现其扎根基层优势,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提供最直接的法律服务,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我局以乡村法律顾问问为纽带串联起所有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不断挖掘顾问工作的功效和潜力,成果显著。2015年上半年,共为全县各顾问村提供法律咨询143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8次,开展村务法律体检64次,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36份,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4条,协助处理信访问题34起,调解矛盾纠纷143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件,处理其他涉法事务8件,法律
2、规范法律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半年,我局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审和注册工作。目前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有16名,新增3人。4月份,根据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统一安排,及时组织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知识再培训及执业纪律、执业道德教育。
3、规范律师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尽好主管部门日常工作指导责任。组织律师参与一月一次的信访日接待和重大信访案件处理,引导其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重大项目做法律咨询。规范律师年度考核初审与案件倒查,对漏报案件进行了警告。
八、夯实工作根基,推进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
我局把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使司法所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一个窗口。按照省厅要求,立足新形势,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是争取通过基础建设改变了业务用房短缺的困局。2013年,我局的司法所建设被市司法局评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奖。今年初,壶镇司法所争取到750平方米有办公和业务用房,其办公用房修缮工作被列入县政府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目前已进入设计招标。二是改善了司法行政的业务装备。将各科室、司法所工作需要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业务装备配齐配好,给各司法所办公室安装了空调,改善了基层的工作条件。三是按照省司法厅要求临街落地、实用面积100平方米、投资10万元的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进行了装修,已投入使用。四是加强了基层领导力量。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争取到了一个股级职数,为二个司法所名争取到了一个副所长职数,并已进行了人员配备。五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建立了干部队伍管理、所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工作机制,舒洪、东渡、壶镇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三星级司法所”,新建司法所被县纪委评为“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
九、做好公证业务,服务社会民生
1、立足日常工作,服务民生民务。2015年上半年,县公证处共受理公证361件,其中国内公证183件,涉外158件,涉港澳台20件,公证收费 26.3万元。落实群众路线教育,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考虑到许多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县公证处推出特殊案件上门服务办证和休息日加班办证措施。半年来,为我县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生活困难老人、未成年等贫困居民提供公证法律援助5件,减免公证费10000元。上门服务办理公证3件,其中1件派公证员去省第六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委托书公证,休息加班办公证5件,涉及公证服务对象8人。
2、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参与 “三改一拆”工作,据统计,公证处先后参与“三改一拆”行动13次,其中,五云街道9次,仙都街道4次,涉及违法建筑户主13户,违法建筑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派公证员入驻县城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专职服务于县城房屋征收工作。为政府合法拆迁提供保全证据公证,保障县政府的依法征收与拆除活动;为七里乡七里村的铁路拆迁安置对象抽签、选择安置地基活动,138户廉租房、11户人才公寓、22户公租房的集中配租分房活动,下念山水库移民安置抽签选房分配活动,以及县城朝晖路南延伸段项目朝晖新村、东方苑现房安置房的抽签选房安置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通过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保证了整个抽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司法行政形象
2015年,县司法局十分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成绩斐然,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中位居前列。被省司法厅评为2014年信息工作成绩显著单位,被市司法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大量的信息被省、市、县各级媒体录用,多篇经验类文章在《东方法苑》等有较大影响力杂志上得到刊登。2015年上半年,被各级领导批示肯定6次,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缙云县司法局2015年度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业务建设
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体现,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最直接的渠道,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行政每一项业务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业务建设,就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最好体现。因此,我局将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尽最大的努力,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好业务工作,通过长期的、不间断的努力,抓出成效,抓出特色,使司法局成为名符其实的司法行政机关。2015年下半年的业务工作,主要围绕局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去做。
1.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在下半年中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整充实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调解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因各种原因缺位或者不能履行职责的调解员,及时吸收一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愿意为化解矛盾纠纷出力的群众进入调解组织,使调解组织不缺、不弱;在发挥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作用上下功夫,对已建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特别是去年新建立的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指导,加强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根据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联系沟通,指导、推动在矛盾纠纷突出的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计划建立物业管理和环境保护行业调委会,努力扩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二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通过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委托调解、诉后执行和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形式,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有效对接。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努力形成协作紧密、良性互动的衔接机制。三是加强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做好每半年一次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半个月联系各调委会的督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纠纷、公民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报送工作。督促各司法所及时送报,规范台账,在每月初及时报送。四是发挥司法行政业务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工作。
2.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和《缙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规定(试行)》的规定,一是抓好审前社会调查案件质量的提高,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调查文书的质量;坚持和完善审前社会调查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案件的做法,通过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二是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机制建设,对执行工作中的环节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四是继续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方式,重点是首次谈话、集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提高矫正效果。五是严格执法,严防脱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3.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要指导乡镇做好刑释人员再危害社会的风险排摸工作,对一些风险较大的人员,要及时报社矫科,再由局向县政法委报告,同时配合乡镇做好帮教工作。要加强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刑释人员的帮扶,使其回籍后能够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结合社区矫正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为刑释人员就业提供帮助,使其能够尽快融入社会,增加其对生活的信心,防止其对抗社会,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要帮助刑释人员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一要执行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和《缙云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加强机制建设,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让更多的群众通过法律援助实现公平正义。二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三要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四要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五要争取县财政的支持,解决法律援助经费问题。
5.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做好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准备,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二是要发展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理顺法律服务所的体制,鼓励创办律师事务所,努力改变我县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的现状。三是要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律师在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企业在依法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四是要继续做好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把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五是要继续做好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六是要加强公证工作,不断提高公证工作质量,特别要提高公证文书的质量。六是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全县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县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我局在201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一是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普法,提升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二是要完善重点人员普法教育机制,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切忌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三是要探索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四是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五是要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六要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举办更多形式的校园普法活动。
二、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夯实基层基础,是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
1.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第一窗口”的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法律服务中心的制度保障、运行机制和服务质量等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中心的法律服务功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部门特有的工作创新的平台,便民服务的平台,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的平台。
2.继续抓好司法所的基础建设。做好司法所的办公和业务用房的争取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司法所的工作条件,以适应司法所执法和服务群众日益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争取各司法所的管理都有新的提高,执法能力有新的加强,争取建成一、二个在全市有影响的司法所。加强司法所的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过硬队伍建设
2015年下半年,我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1.着眼于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一是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学习,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内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小组的基础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的建设来带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三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好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打牢精神支柱。四是加强政治教育,强化党的领导意识,使司法行政队伍能够听党话,忠于党。五是加强法治理论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六是加强担当精神的培养,造就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2.着眼于业务能力建设。把业务能力的提高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法律和其他知识的学习,利用“司法行政大讲堂”的平台, 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总结近年来把新招录的公务员上岗前先送到检察院实习的经验,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警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三是开展岗位练兵,举办工作技能竞赛,提高实战技能。
3.着眼于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保障。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特别要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二是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使队伍能够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三是坚持好我局以往抓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作风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好已有的制度。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在抓小、抓苗头、抓防范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的纯洁。
缙云县司法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