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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768689394/2021-73403     发布机构: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0-25 15: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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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客观反映了我局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严格按要求组织完成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我局的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急物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已印发《缙云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缙应急指﹝2021﹞3号),要求建立应急物资台账资料,并对“收、发、领、退”等环节手续做了具体规定,针对以往应急物资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补齐审批手续和管理台账,并严格规范今后应急物资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划拨给乡镇(街道)的应急物资,乡镇(街道)为管理责任单位,且物资所有权归乡镇(街道),我局将督促相关乡镇(街道)补齐物资登记资料,并做好应急物资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缙云县应急管理局收支内部控制制度》《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3个规章制度,弥补了原有单位内控管理漏洞,今后做到有章可循。

(三)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收回行政区域内违规报销差旅费180元,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今后将加强日常工作中对票据的审核,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进一步规范今后相关经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专门召开党委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和整改落实。要求今后在公务接待方面要严格按照相关接待文件规定执行,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公务接待要严格把关审核。

(五)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对原有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进行补签相关手续,同时按照新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今后全面规范合同在订立、履行、归档、纠纷处理等方面问题,并严格落实人员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随意性行为和低级错误的再次发生。

(六)未及时清理结算暂存款14.7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对暂存款14.70万元已全部进行了清,其中11万上缴国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采购项目质保金3.7万元,退还给中标单位。

(七)部分乡镇未按规定范围使用自然灾害补助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19年、2020年拨付给18个乡镇(街道)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同时县减灾委根据《缙云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再次对下拨乡镇(街道)资金进行跟踪督察,确保专款专用。

我局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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