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缙云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主动融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全面落实县委“五大工作理念”,坚定厉行“丽水之干”,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开启新篇章,为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美好缙云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大局,以更强担当促进法治保障。一是聚焦强化法治统筹,规范政府事权依法运行。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印发《2023年法治缙云建设工作要点》《缙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责任落实约谈办法》,推进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联合县委巡察办出台《缙云县法治建设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办法》,总结形成法治监督“一图一清单”,全市唯一被推广学习,对33家单位开展专项督察,发现共性问题10条、个性问题12条,并进行交办整改。二是聚焦推进依法行政,及时提供法治保障。从提升行政机关行为合规性出发,制定审查实务手册,出台《缙云县涉公合同管理办法》,印发源头治理方案,实现涉法事项全流程管理,审查报备率同比增长886.4%;截止11月,我县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乡镇(街道)、县属有关部门共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今年未发生因行政合同签订履行导致的败诉和赔偿案件,未发现备案超期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通过三轮征求意见,共收到48个单位反馈的意见一百余条,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63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共88件,废止理由多为政策适用性偏低、已出台更优政策等。三是聚焦提升服务需求,着力培育山区法律人才。健全招引机制,在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中设置法制审核岗,缓解乡镇(街道)专业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深化校地合作,与浙江工商大学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打造暑期法律服务第二课堂;出台《提升缙云县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若干举措》,全面提升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创新固本,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走实走深。一是持续深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印发工作方案,组建“党建联盟 律动缙云”法律服务团、全县4家律师事务所与10家商会结对,已召开宣传、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300余场次,提出法律意见150余条,惠及400余家企业。升级涉公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3.0,已录入合同1483件,涉及金额279亿元,提出审查意见12556条;并前移审查节点至招标文件,如设置审查“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支付比例40%以上”,规范化让利企业,惠及采购项目126个,企业提前收到预付金额1300万,该应用被推荐省级“微改革”项目。设立七里数字直播产业法律援助联系点,全市唯一入选全省首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法治小镇”项目被确定为省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培育项目,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编制合规指导清单,实现减少涉企执法2226户次,跨部门联合监管率达73.15%。会同工商联印发涉企沟通“零距离”联系机制的实施方案,畅通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及建议反馈渠道,召开征求意见会3次。二是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改革质效。在全市率先完成审查标准全覆盖,18个乡镇(街道)均印发了实施细则,形成了有制度、有场地、有队伍、有标识、有印章、有台账的“六有”规范化建设,现已审查1887件,备案数量同比增长538.4%。在全市率先完成“全闭环一体化”运行体系,成立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并实现实体化运行。与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公益战略合作协议;成立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团,解答个别咨询2400余次。三是扎实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全县18个司法所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班子工作会议,参与和协助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提供法律建议130余项;提升司法所数智水平,五云司法所以智慧司法所建设为着力点,创建智慧化“枫桥式”司法所。
(三)立足主责,以更实举措发挥司法职能。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构建乡镇(街道)二级行政复议便民服务体系,在企业集中区设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实现基层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就地化解行政争议,新增复议案件118件,较去年增长96.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发案数比例达到2.48:1。建立健全引流衔接机制,1件案件成功复议引流,4件案件成功引导诉前调解。提升行政复议监督效能,行政复议案件纠错1件,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二是大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通过巩固败诉复盘、预警追责、风险研判等特色手段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全年共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2件,其中今年新增49件,办结49件,共有风险败诉案件16件,化解12件,败诉1件。完善行政争议调解体制,制定工作机制,各级行政调解主体共处理行政调解案件2751件,调解行政复议案件41件,调解率为39%。三是稳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全县执法部门开展督查,实现案卷评查全覆盖,累计评查案卷1641卷,书面主要问题反馈39份,制发问题清单1200余份。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等专项监督9场次,发出监督通知书9份,形成专项监督报告4份,现场发现并整改问题1个,组织对执法单位3120件次行政检查、16922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开展法治“增值化”服务,重新梳理形成“无证明化”办事目录的征求意见稿,开展线上监督工作,上报典型经验案例1例。四是严格落实刑事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县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61人、刑满释放人员437人;收监执行7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49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684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学历技能提升”行动,联合国家开放大学缙云分校、博翔培训学校提供学历技能培训,已有50人完成学历提升。集中开展亚运安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出隐患问题7处,落实问题整改13条。深化监地协作,与省之江监狱进行结对共建,开展“监狱的一天”集中警示教育4场。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机制,联合乡镇街道量身定制安置方案,深化与家属联系沟通,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提供保障,帮助贫困人员向民政部门申请相应低保及补助,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人员脱帮、漏管等现象的发生。
(四)司法为民,以更高水平提升民生福祉。一是拓展法律服务,加大惠民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公证、法律援助等三个项目完成率100%,“好差评”满意度100%。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9件,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535件,受援人数1004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公证处出具公证书625件,其中涉外244件,涉港澳台27件。与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结对共建,进一步推动县域律师行业协同发展。今年新增律师13人,全县现有律师103人,律师万人比2.5,增长率7.2%。实行一律所联系一区域模式,破解法律顾问“顾而不问”难题。二是深化枫桥经验,打造缙云品牌。持续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积极打造缙云特色人民调解区域品牌,缙云县人民政府被提名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县(已公示),有两家调解组织正在申报省级调解品牌。目前已调处纠纷7068件,协议金额10701.89万元,其中调处疑难复杂(重特大)纠纷69件。依托县社会治理中心,打造调解窗口,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来访解答咨询2400人次,矛调应用系统转协同案件336件。三是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普法质效。印发工作要点、责任清单,构建多部门联动普法。紧抓“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已组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8次,组织县管领导干部任前考试5次118人次,乡科级领导干部考试1次667人次。注重精准普法,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300余场、涉企普法宣传20余场;聚焦主播、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响法网络普法直播间开播5场,观看人数超1万。
二、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些不足与问题。一是法治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工作不够突出,竞争力不强。二是执法监督延伸深度不足,局限于发现个案问题,缺乏有效提取类案问题线索。三是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居高不下,源头治理和协作配合存在堵点,如土地房屋征收、移民安置补偿类案件多发,部分单位敏感度不足,协作化解缺乏主动性,致案件协调化解难。四是律师资源不足与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之间的供需矛盾突出。现有的法律人才数量不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存在困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抓强法治统筹协调。加强依法治县统筹协调,压实压紧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努力实现法治缙云建设稳进提质。谋划特色项目孵化、培育工作,打造一批具有缙云特色的“最佳实践”法治成果。全力推进山区“法治人才”培育项目,谋划举办法治建设培训班,打造高层次、专业化、多样性法治人才队伍。
二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引流机制效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化个案指导监督,发挥“以案治本”作用,提升全县执法案件质量。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在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改革上再创新绩。
三是抓深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根据县委印发的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攻坚任务清单,对指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为进一步推进工作打好坚实基础,挖掘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亮点,统筹调动全县法治力量,努力为高质量提升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前调解改革攻坚,深度打造区域调解品牌。巩固司法所综合改革成果,探索重点所与普通所协调对接机制。依托新媒体、新技术,形成“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五是抓细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证业务拓展,鼓励公证员积极参与公证协会组织的涉外资格培训考核。推进县域律师行业快速发展,谋划“家门口的律师,更让人放心”品牌宣传,提高助企服务精准度。强化乡村法律顾问履职,切实做好“一律所联系一区域”法律服务,提高法律顾问质量和实效。
六是抓紧刑事执行工作。严密把控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动向,聚焦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加强教育矫正及监督管理;聚焦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实现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进一步推动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人性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