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指导、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指导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平台等工作。
(三)研究提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意见建议,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制定和规范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梳理并组织审核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按规定程序发布。组织协调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四)负责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服务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负责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管理、协调工作,协调落实跨层级、跨部门联动代办服务工作。指导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对进入所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综合监管。
(五)负责对进驻的各窗口单位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协调、考核。负责对各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情况的监督、协调。负责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人才”“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和安全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